在二次大战後由于长程核武轰炸机的惊人毁灭力,使空权首度拥有战争的决定能力,甚至超过以往陆权及海权所达到的层次。因此美英俄等强权都将整个国防的重心奠基存核子战略上,而核子战略的主角又是空军,因此空军的建军思想便在于全力达到两大目标:以核子武器轰炸对方,以及阻止对方的核子轰炸。
F一105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其设计理念是假设苏联发动先制核子轰炸,将西欧一半夷为废墟时,F一105能从残存的前线机场起飞,以超音速穿透敌军防空网投掷战术核子炸弹以阻挡华沙地面部队的前进。其设计的前提是要在补给支援设施遭到重大破坏的情况下还能起飞作战,所以维修必须简便(例如将液压线路装在一起,使地勤人员方便作业);而此时我方的战机战力也被炸得差不多,难以提供护航掩护,所以F-105必须自己保护自己,甚至协助防空任务。因此F-105不但要有极佳的低空高速性能以降低被拦截的机率,必要时还要以机炮及飞弹击落敌机。虽然以当时的科技,战机难以同时兼顾空战及对地攻击的能力,但是战术核武的威力强大,只要少数F-105可以穿透防空网,所投下的核武就足以摧毁敌人机场、部队等。故从整体看来,F一105的性能是可以往伤亡迅速的核子战场达到保证毁灭对手的目标。然而,当美国在意料之外的中南亚战场进行意料之外的传统战争时,F一105企图穿透意料中的俄式防空网时,却达不到意料中的目标。
速度VS运动性
北越初期的防空网是以简陋的防空炮所组成。1964年,北越境内只有20座防空预警雷达、1.500门防空炮,没有任何战机及防空飞弹,可供喷射机起降的机场也只有两座(分别在首都河内以及重港海防)。但在俄国的支援下,从1965年开始,北越开始部署36架的MiG-17。从原设计角度来看,MiG一17在当时完全是过时的科技。韩战的经验使得战机性能朝高空高速发展,以使战机在进入机炮缠斗前,我方拥有能量上的优势以进行转弯,或至少逃跑时拥有速度优势以脱离对手的机炮射程。但MiG-17只比韩战时的前辈:MiG-15快一些,然而F-105运用六十年代的航空技术,已经能飞超音速了,故依飞机设计上的眼光来看,MiG一17完全不是对手。
当代号滚雷的轰炸北越行动开始後,F一105负起美国空军主要的轰炸任务。 1965年5月3日,48架F一105编队轰炸北越的交通中枢:檀荷桥(ThanHoa),除了空军的F-100执行「米格猎缀空巡」任务以阻挡米格机的攻击外,海军也有30架以上F4B支援空中任务。尽管有重重护卫,再加上飞机本身也该有自卫能力,但两架F一105仍被两架MiG一17轻易击落。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两种战机依同样的设计理念出发,F-105明显地比MiG一17更进步,但设计者没料到的是,越战战场的外部环境因素完全与原始设计战略上的想定不同,导致更先进的设计反而表现不如预期。
在越战时的外部环境因素是:这是传统战争而非核子战争。由於只能选用传统武器,故F一105必须外挂8枚750磅传统炸弹,而非携带低阻力、轻巧的内载型战术核子武器,所以机身总重更重、阻力更大,无法以预想的超音速穿透方式进行攻击。更严重的是,空军战机必须从遥远的泰国机场起飞,而非原先预料的前线基地,再加上庞大外载增加的阻力与重量,使其即便经过多次空中加油,还是得携带庞大的副油箱,如此又使重量与阻力的问题更加恶化,完全不能进行预想中的低空高速飞行。故F一105攻击时的速度实际上只有325节,再加上不是使用大破坏面积的核子武器,故需要以俯冲方式投掷传统炸弹以提高精确度,所以庞大编队的F一105会在目标上的高空(15000尺)招摇地以盘旋的方式飞行轮番对目标俯冲。此时F一105既不高、也不快,还有沈重的外载,当轻巧的MiG一17接近时,F一105完全没有任何优势。
但MiG一17基本设计还是沿用MiG一15,翼负荷低、难以达到高速,但在400节以下的低速作战时,反而维持相当高的运动性,放对付一架又慢又重的F-105确是游刃有馀。六十年代,美国空军预料到将与俄制战机在越南对决,所以进行了一项代号为「鸡毛掸子」的测试计画,以找出F一105及F4遭遇MiG一17时应有的处置,以空中国民兵的F一86H与F-4及F-105作模拟空战,鸡毛掸子一号设定条件是2.3万尺的高空、视距内(一哩以内,也就是说F-4必须放弃视距外优势)一对一缠斗,在1965年5月测试完毕,并随即开始鸡毛掸子二号,研究500尺、1000尺以及2000尺的中低空多对多空战。
鸡毛掸子一号的结论是:美国军机仍拥有性能上的优势,前提是不应与MiG-17进行低速转弯的缠斗,而必须以较好的高空高速性能,加速脱离MiG-17极短的机炮射程范围,再爬升以诱使对手消耗能量。当对手没有动能再爬升或转弯时你却还可以转弯,那MIG-17就是你的囊中物了。
1966年,美国空军完成对南亚空防作战的评估,预测MiG-21对F-4及F-105将分别有高达3:1及4:1的交换比优势,但F-4对MiG。17却有18:l的优势,F一105则至少可以维持1:1的均势。
当训练充分的美军飞行员得到正确的战术指导後,缺乏训练的北越飞行员所驾驶的MiG一17就很难再构成威胁。仓促成军的北越空军顶多训练出「飞行员」,却无法训练出具有空战知识的「战机飞行员」。MiG一17在地面战管引导下成功摸进美机後方时,口径虽大、但射速却低的机炮若不能幸运地命中美机,则当美机依照战术俯冲脱离再爬升时,有勇无谋的北越飞行员往往就步入陷阱,盲目跟随美机的脚步,直到能量耗尽、动弹不得後,反而被美国军机击落。在滚雷行动初期,北越空军羽毛未丰,只能作有限的反击。开战到1966年6月,F一105只遭遇14次攻击,但7月份却遭遇了17次攻击。然而在六月底,负责猎杀防空飞弹雷达的F-105铁手(IronHand)机首次击落一架MiG一17。戳自此时,F-4已击落14架MiG一17,并只损失一架。
F-4战机同样是追求高空高速而牺牲了低速运动性能,但与视空战为兼差任务的F一105不同,F一4是为空优而生的,所以她享有当时最先进的空对空科技。超越韩战时期以机炮为基底发展的空对空作战理念,F一4可挂载四枚视距外攻击的麻雀飞弹,使必须以目视接战的米格机应该连敌机的影干部看不到就被击落;即便飞弹耗尽,或数量上占优势的米格机牺牲同伴後强迫近接缠斗,四枚响尾蛇飞弹也是比机炮更有效的缠斗武器。因为射出後其以红外线寻标导向,故飞行员不用费心持续咬住敌机;其射程又大於机炮,放敌机难以加速脱离。不幸的是,空对空飞弹故障率之高使六十年代的飞弹科技几乎颜面尽失。所幸,在战机性能上F-4籍由大推重比,使其能量上仍比F一105来得占优势,对付MiG一17更是绰绰有馀。故北越的MiG一17开始利用车轮战术,以数架MiG一17一架接著一架绕固定的圆心在低高度不断旋转,以使美机企图接近攻击时,必须降低高度及速度到MiG一17的优势领域。虽然如此,F-4仍然可藉长程飞弹逼迫MiG一17转向躲避而破坏阵形,再加以猎杀。故在滚雷行动期间,北越空军总共击落23架美机,却付出87架的代价。另外,俄国同样在六十年代发展出两马赫的MiG-21战机,
1966年1月, MiG-21开始进入北越空军服役。
MiG一21的设计目标不是要在机炮空战中取得优势,而是要对付高空高速的战略轰炸机。
当时美俄两国都无法为越洲飞行的核子轰炸机发展出类似二战中使用的护航战斗机,故拦截机不需考虑如何与战斗机厮杀,而必须防止核武轰炸机利用高空高速的优势,在拦截机紧急起飞占位之前,就穿过防空范围,投下毁灭性的武器,故拦截机的基本要求是争取反应时间。MiG-21用两种方式来达成目标:第一,
其拥有优秀的低空低速控制能力,能以较低的速度起飞,使用跑道较短的前线机场,故能部署在领土外围作战;第二:MiG一21拥有极佳的爬升能力及两马赫的极速,所以她能迅速爬到轰炸机所在的高度,在轰炸机通过前进行拦截,就算轰炸机来得及穿过防守线,MiG-21也有足够的速度从後方追击。
越战的作战环境同样与原先设定有所差距,但和F一105与MiG一17不同的是,越战环境使MIG一21享有意料之外的优势。因为美国必须以战术攻击机硬撑作长距离攻击,故无法像战略轰炸机那样作高空高速的冲刺;而且美国的轰炸不是核子武器,即便穿透成功,也不会对後方造成决定性的破坏。所以MiG一21可以先确保自己的优势,不从前方挑战美军雷达导引飞弹迎面射击的优势,而从侦侧不到的低空穿过美国护航战机的雷达搜索,再从美国机群的後方利用优秀的爬升能力迅速爬到25000尺以上的高空,悠哉地转向对前下方缓慢的战术攻击机群进行掠袭,而非与单架、高速前进的战略轰炸矶作分杪必争的赛跑。MiG-21会从5.7哩外开始加速到1.4马赫,在对著充满目标的空域发射完所有的飞弹2枚AA-2。除非预先得到警告,否则美军护航机根本不可能来得及阻止如此高速的攻击;即使得到警告,北越战管察觉护航机的动作後也可以轻易指挥具有速度优势的MIG-21机群迥避,再等待机会重新攻击,或者指挥其它米格机趁机穿透护航机与攻击机间的空隙攻击。面对如此快速的敌人,美国战轰机就算不被击落,也往往吓得抛弃对地弹药,而MiG-21则潇洒地继续俯冲加速到两马赫,无视於满腔怒火却来不及加速追上的美国护航机群扬长而去
故MiG一21这架飞机使高空高速的优势完全逆转,美国军机没有一种能在这个领域胜过她;美国对付MlG一17的俯冲一加速动作,MiG-21一样有足够的能量优势继续咬住,就算拉长间隔距离,MiG-21却有空对空飞弹可以追上;就算进入低速转弯的缠斗,MiG-21仍然有优异的性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